来云鹏是天津四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月16日,当他使用了近5个月的新浪邮箱由50兆被缩减为5兆后,他将一份民事诉状递交到北京海淀区法院。在日前网上有关削减免费邮箱议论声不断时,来云鹏成为就此事状告新浪这个中国最大的电子邮件提供商的第一人。
来云鹏的诉讼请求很简单:除新浪承担诉讼费用外,要求新浪恢复其50兆的“免费”邮箱。但在起诉过程中,来云鹏在确立诉讼主体上遇到了些麻烦。
来云鹏说,四通公司在海外上市时,曾明确保证剥离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特别为此成立的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接收转过来的这项业务,但新浪会员注册协议上却明确写着,新浪网的各项电子服务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在起诉时他将双方都列为被告。但是,法院认为,新浪是以四通的名义开办的电邮业务,而另一个单位是否是新浪的所有者尚不清楚,因此建议在正式提交的诉状上,只将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其它的在审判过程中依需要可以追加。
值得注意的是,来云鹏与新浪打的是合同官司。来云鹏认为,从他提交会员注册申请到新浪确认并开通邮箱,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与新浪缔结了一份电子邮箱服务合同。如今,新浪擅自把这份50兆容量的“合同”缩减为5兆,显然违约了。
对于新浪网会员注册协议中的第三条“新浪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新浪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的内容,来云鹏认为这一条款无效。他说,从类型上看,这是一份格式合同,而《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他认为新浪一直在强调免费服务,用户享受的免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用户所收发的每一个邮件页面上都载有新浪网的广告。在新浪网提供用户服务的同时,用户也在为新浪网服务,新浪网是从中获了利的。
他对这场官司的胜诉表现出很大的信心。他说,我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来支持我的观点。
来云鹏认为,与新浪打这个官司的出发点主要是“尽一个法律工作者参与司法建设的义务。”他说,新浪网的服务条款中埋下了单方免责条款,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上的诚实信用。他本人不反对推出收费邮箱,他认为新浪近来强调的网站赢利与他所说的法律诚信公正不是一个问题。他希望借此能促进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的郭法官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新浪原来的承诺确有所改变,至于是否构成违约,得庭审后再说。他认为这是一个新颖的案件,暂定为信箱服务合同纠纷,但《合同法》上没有这一称呼,目前全国还没看到同样的纠纷,我们只能摸索着办,法庭为此专门商讨过一次。
新浪网执行副总裁周锚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涉及法律的纠纷不予评论,目前新浪还未收到法院的传票。但他否认有广告就是收费邮箱,缩减的邮箱还是免费的。他说,新浪对用户是负责的,是遵守商业信誉的。新浪邮箱用户有2500万网民,用超过5兆的只有2%,而且很多是重复的。
他认为,新浪网早就在网上发了相关通知,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新浪网网民有足够的时间对超载的邮箱进行清理。至于出现网民不满意的状况,他认为很正常。“任何事情都会有不满意与满意,要看哪一方面占主流。”他说。
他说,如果有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相应的途径去解决,但现在是需要建设性和积极性的东西来推动互联网的发展了。